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11月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從2024年開始,我國將連續(xù)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戶區(qū)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藍佛安表示,政策協(xié)同發(fā)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