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六章,分為總則、鐵路安全責任、鐵路線路安全、鐵路建設和運營安全、法律責任、附則,共六十條。將彌補廣西在鐵路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對保護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9月12日廣西新聞網)
近年來,中國鐵路發展迅猛,尤其是高鐵,不論是通車里程還是運行速度都已全球領先,成為我國又一張靚麗的名片。鐵路的發展為人民群眾便捷出行帶來了美好的生活體驗,但高鐵霸座、動車上吸煙、鐵路接觸網掛風箏致列車晚點等影響鐵路安全運輸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以往,由于缺乏明確法律法規,這些影響鐵路安全運輸的舉動,處罰欠缺準度和力度。隨著《條例》的頒布實施,明確了依法在鐵路用地范圍外劃定安全保護區,并對保護區設置禁止行為,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垃圾等;對鐵路沿線實施“空中管控”,未經批準,禁止在鐵路電路線路500米范圍內飛行民用的無人機或者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設置了14條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禁止行為,如強行登乘、強占他人座位、毆打謾罵列車工作人員等,并對這些禁止行為設立了相應法律責任。顯然,在詳盡的法律規定面前,既對違法者起到震懾作用,又對全社會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條例》實施讓違法處罰有理有據。《條例》明確規定,對違反《條例》的,將會被納入鐵路信用信息系統進行記錄,自公布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鐵路運輸企業將限制其購買車票,并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條例》實施并不代表就不會發生威脅鐵路安全運輸的事件,要用好《條例》這把利劍,一是需要做好普法宣傳,營造人人知法、學法、守法的社會氛圍,提高群眾法律意識;二是執法部門要公平公正執法,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三是不斷完善條例內容,使其與時俱進,更加符合人民群眾安全出行需求。
鐵路安全無小事,“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溫馨出行”不只是鐵路部門自己的事,也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只有我們將安全牢記于心,共同遵守法律規章,我們的出行才會更安全、更順暢、更美好!(張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