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曝出,一名初一女生因成績不佳頻繁遭到老師辱罵。當地教育部門調查發現,辱罵情況屬實,決定給予老師記過處分并撤銷其教師資格。
“在管理上是我錯了,我向你真誠地道一聲'對不起',在以后的學習生活中需要什么幫助,我一定竭盡所能,讓你如愿以償,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諒。”涉事老師王某一改錄音中刻薄、粗魯的說話態度,在媒體記者的拍攝下,向學生婷婷(化名)道歉。
在該學校的光榮欄里,榜上醒目地寫著老師王某曾被評為“區級優秀班主任”、“區級優秀教師”,是學生心目中“可敬可畏”的好老師。現在看來,這無疑是一種莫大諷刺。的確,“可畏”是真的“可畏”,錄音中老師曾揚言把孩子“捏死在教室里”,不禁令人打起冷顫。不管老師說這話時是出于玩笑還是一時憤怒的氣話,他都足以讓身上肩負的“人民教師”四字蒙羞。
在這個事件中,除了老師長期的謾罵行為,還有3個細節需要關注:第一,該名老師不僅肆無忌憚地對婷婷進行謾罵,甚至誘導全班學生一起對婷婷進行羞辱,課余時間學生也礙于該老師不敢與婷婷交往。婷婷家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婷婷本是個活潑的孩子,但從這學期開始,慢慢變得沉默寡言,不愿與外界接觸。
早在幾個月前,婷婷就向自己的父母表示老師多次存在辱罵自己的情況,但當時父母卻不以為意,逼得婷婷自己通過偷偷錄音的方式錄下老師的污言穢語,其父母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記者在采訪該校老師時,一位老師表示,“家長在不能正確認識學校教育的情況下,促使孩子和老師去搞對抗,這也是一種教育的悲哀。”另一位老師竟然也表示老師王某只是“措辭不當”,這是“為了愛孩子”、“通過刺激激發孩子”。
試想一下,遇到問題后,婷婷本可向自己最親近的三種關系:同班同學、父母以及學校負責管理的老師傾訴遭遇、尋求幫助,但同學迫于老師壓力讓婷婷一人在班上孤立無援,在家里由于父母輕視問題嚴重性而得不到理解,而學校管理層態度冷漠、認識模糊、行動遲緩,為老師的不當行為庇護和搪塞,讓教書育人的殿堂變得麻木冷漠。如果婷婷沒有及時錄音,如果沒有輿論監督引起上級管理部門重視,小女孩將繼續長期遭受該老師的辱罵,同學的指責與孤立、家長的忽視,在這個花季一般的年齡,默默忍受人性中的狹隘與邪惡,后果如何,難以想象。
學生的成長需要學校、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共同呵護。2018年,教育部出臺《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其中明確表示“不得歧視、侮辱學生,嚴禁虐待、傷害學生。”同年,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明確規定如出現此類問題的懲戒措施。對于學校,應明確貫徹落實文件內容,一旦出現違反師德現象及時調查,對違反師德的教師依法依規處置,同時應反思唯成績論思維及教師考評機制。在家庭里,家長應懂得傾聽孩子,對其在學校的經歷提起重視,必要時及時和校方溝通解決。但最根本的,還是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育人意識,不僅向學生傳授知識,更要健全人格、樹立良好品格,讓“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扎根每一個教師心中,莫讓這句話成為空談。(衛來)